第百十四章 以混沌珠击破大夏国运一角!_贫道真不想搞钱啊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百十四章 以混沌珠击破大夏国运一角!

第(2/3)页

藏了?”

  “他们潜入大夏,要什么都是强取豪夺,也不是来花钱的。”孟山君悄声道:“而且在大夏境内所流通的银票,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用,而真金白银他们也不会携带的……”

  “那刚才那三个怎么有钱?”小熊仔不服气道。

  “应该也是他们三个,在大夏境内杀人越货所得。”孟山君声音稍低,又道:“第三殿主身上的衣着,本也不是俗物,何况还有这个幽冥锤,是第三殿的镇殿法宝之一,仅次于仙宝级数的顶尖法宝!”

  “那岂不是挺值钱?”小熊仔眼睛一亮,金光闪烁。

  “咳咳……”

  宝寿道长不动声色将所有宝物收起,缓缓说道:“回头贫道亲自估价,再作分配,你们安心回去休息。但是你孟山君,不许休息,为免阎罗殿第四殿主殷晓再度来袭,你接下来三个月,日夜都要全神贯注,监察后山!”

  然后便见宝寿道长毫不犹豫,回到了道观之中。

  方玉和张珺,依然充满了震撼之色。

  二人早知宝寿道长本领高深莫测,却没想到高到了这等程度!

  时至今日,二人也已知晓,宝寿道长并非修行千年的老辈隐士,而是货真价实的年轻强者!

  只是宝寿道长,未免也太强了!

  放眼九霄仙宗,莫说年轻一辈,就算是老一辈人物当中,又有几人能与他抗衡?

  “没事了,回去安心休息。”

  宝寿道长这般说来,挥了挥手。

  二人方是施了一礼,各自退去。

  而宝寿道长回到了房内,便清理了此次所获。

  如今阴神达到了巅峰极致,法力也到了极限,所以他斩杀大敌所掠夺的法力,依然积存于混沌珠之内,但是他获得了这些敌人毕生苦修的道术造诣!

  今次所获得益最大的,不是银两,不是三名炼神境身上的丹药与法宝,也不是第三殿的镇殿法宝幽冥锤,更不是那一柄少阳尺,而是阎罗殿第三殿主所修道术,堪比仙术威能的镇灵战法!

  获得一门仙术的分量,仅次于获得一件仙宝!

  尤其是这一门仙术,已经被阎罗殿程烈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造诣,而现在这炉火纯青的仙术造诣,便也是宝寿道长的底蕴!

  “镇灵战法!只要能够镇得住与哪一尊神灵相关的物事,化入自身阴神之内,即可显化神灵之虚影!”

  “程烈镇压的必然是与‘幽冥镇狱神’相关之物,所以他凝就的虚影,便是当世神话传说之中的幽冥镇狱神!”

  “随着他阴神破灭,陨落之后,此物也已消散。”

  “而贫道手中,仙家宝物,仅有这一柄仙剑,总不能把仙剑给镇入阴神之内。”

  宝寿道长沉吟了下,忽然想到了自身脑海中的混沌珠。

  此物神妙莫测,乃是他穿越到当世的根源!

  更重要的是,他不用拼命去镇压灵物!

  因为混沌珠早就与自身合而为一!

  说来就干!

  他运使镇灵战法!

  体内混沌珠微微颤动,功德金纹略微明亮!

  然而在他有心操纵之下,混沌珠并无异状,功德金纹也便沉寂下去!

  比想象中更加顺利!

  他直接以混沌珠,炼成了镇灵战法!

  “阎罗殿第三殿主程烈,炼神巅峰的修为,运使镇灵战法,便强大到超出炼神境应有的战力,从而具有掌教级的战力!”

  “贫道也是炼神境巅峰,但是远胜于寻常意义上的炼神境巅峰。”

  “同等境界之下,程烈若是蟒蛇,贫道当如真龙!”

  “如今贫道的镇灵战法修行造诣,得自于他,也就不逊色于他!”

  “他镇灵的宝物,是有关于幽冥镇狱神!”

  “贫道镇灵的宝物,是这更加深不可测的混沌珠!”

  “若是如此……”

  宝寿道长心中暗道:“贫道施展出来的镇灵战法,要比他强得多少?”

  他这般念着,当下便心念运转!

  他这一次没有借用道观的地基大阵!

  他只是纯粹以镇灵战法,催动混沌珠!

  恍惚之间,在他身后,似有一枚圆珠的虚影,若隐若现,然后逐渐扩大!

  道观被笼罩在圆珠虚影之内!

  丰源山随后也被笼罩在圆珠虚影之内!

  便见这圆珠,不断扩大,足有方圆万丈之广!

  倏忽便见圆珠升腾而起,直至云空之上!

  只见夜空之中,多了一轮明月!

  双月齐辉,顿成奇景!

  月光所照,覆盖广山域,甚至扩散到广山域之外,如原天域、天溪域等等……隐隐有着照耀整个青冥州的迹象!

  ——

  “那是什么?”

  猎妖府中,半袖紫衣文大人抬头看去,露出震惊之色。

  在他身侧,金衣斩妖吏、红衣斩妖吏、白衣斩妖吏,甚至是作为凡夫俗子的主事,都看向了天穹!

  双月耀世,天地奇景!

  在这一瞬间,整个青冥州境内,不知多少人看见了这景象!

  ——

  “这是……”

  原天域内,第四殿主殷晓,忽然抬头,不禁为之震惊,低声道:“镇灵战法?”

  这怎么可能?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02shuwu.cc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