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0章 法律的目的_明末之席卷天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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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10章 法律的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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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忻这才点头,皇上说的没错,没有人这些人收税量田,朝廷的粮和银那来的?

  想想以前一个县才几个官员,几十个吏,的确没法做事。

  靠这几十个人,怎么去把全县的田给量起来?如何把下面的消息,传递到京城。

  张缙彦这些人其实也很关心商业税,毕竟这些官员家里都会有些商铺。

  之前丁毅说京官先不管,现在都写成改革里了,京官一样要交税。

  还好他们几个包括马士英,都不是江南富商出身,家里的店铺也是小商铺,交不出几个税银,看过之后,也都没什么意见。

  第二个重大的改革就是官员的考核和升迁任用,之前都已经说过。

  然后第三个重大的改革就是村镇管理制度。

  满清用的保甲制,丁毅用的是后世村组制。

  按现在的村为单位,设村长,每村五十户,再设组长一人。

  村组长由县任命,但没工资,村长任期四年,期中免税,不能连任,后面再任村长同样是四年,最多只能任两期。

  组长可以连任,期中免税一半。

  村组长优先有退役回去的兵士和退休的官吏担任,若没有兵士和官员,则由村民自己选出。

  张忻看到村组长都由军中士兵回去担任,不得不佩服丁毅,在这样的措施下,朝廷的统治力度,将前所未有的强大。

  以前乡村士绅比县令还要有用的时代,不会再有了。

  因为如果让村民们选,肯定选不到士绅。

  除非这士绅平时就乐善好施,是个大善翁。

  第四个改革是官吏和军将的退休和福利制试。

  二品以下,满六十退休,二品以上入内阁的(或有爵位的)六十六岁退休,未入内阁的六十三岁退休,军官一样。

  退休时,一次性领取退休前一年所有薪水的两倍,朝廷不再供养。

  看到这里,群臣哗然。

  大明朝和满清也没有退休制度,但会每月发两石米给退休官员们,也等于是养老金。

  现在丁毅一次性发两倍年薪,就不管,有利有弊。

  万一银子用完,没的吃怎么办?有的人年老了,没人照顾,岂不是要活活饿死?

  “皇上--”司法部尚书吕大器提议,是不是每月发两石米这样比较好,大明朝也是这么干的。

  马士英则反驳,一次性拿两年薪水,岂不比两月两石米多?

  像马士英这样退休,一次可以拿三千多石,三十石一年都能吃一百年呢。

  当然了,现在丁毅发薪水都以银为主,他一次性拿三千多两银不香吗。

  吕大器则坚持要每月两石,群臣奇怪的看着他。

  丁毅只好道:“让退休官吏自己选,每月三石,或一次拿两年年俸。”

  “皇上圣明。”吕大器高兴道。

  马士英等白了他几眼。

  接着又是官吏和兵士加薪的事,这件事在登基时说过一次,简直普天同庆。

  这次则写的清清楚楚,从下个月起执行。

  基本是大明原先的翻倍。

  像现在内阁成员俱算从一品,年俸从大明朝的888石,涨到大乾的1700石,且官员随便领粮还是领钱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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