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1章 两份告示_姜女贵不可言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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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1章 两份告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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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有违……”

  书吏念诵时,萧元胤低声问洪襄:“父亲当真决定了?”

  洪襄道:“这份刺史令已命人抄录下来飞马送往各郡。”

  萧元胤彻底放下心来。

  书吏念罢,命人将之张贴于道旁显眼处,方便百姓观看。不识字不要紧,自有人一遍遍念给他们听,并逐句解释。

  人群瞬间都涌去了告示张贴处。

  萧刺史要禁劫夺婚先前就已猜到,令人意外的是已经劫夺成婚的,三年无子,放妻还能领钱,竟有这等好事?

  “里吏成天催着多生多育,三年无子,夫妇俩指不定谁有毛病,与其绑在一起做仇人,不若分开各自嫁娶,没准儿还能再生呢?”

  “有理有理!我家左邻的小女就是这般情况,出嫁多年,因无所出被休,又找了一个,结果转年就有了。”

  “且不提生不生养的,三年,天仙也看腻了!领了钱再娶一房岂不美哉。”

  “说来说去,还是咱们这些打算抢却没来得及抢的吃亏!”

  “依我看,不若咱们先抢,抢了再放,看能不能也领一份安家钱?”

  “你脖子上长几个脑袋敢顶风作案?我是不敢。”

  “那真就打光棍了……”

  “嘘!还有一份……”

  书吏紧跟着又宣读了第二份告示,正是先帝颁行于南地的那份有关早婚的诏令。

  “……男子二十而冠,有为人父之端,女子十五许嫁,有适人之道。于此而往,则自婚矣,以时嫁娶……女子十七不嫁,家人坐之,再使长吏配之……”

  先帝在位时,朝廷对于婚嫁十分看重,强制民间早婚早嫁,就连达官贵族和王室也未能避免。

  直到当今天子即位后才稍微宽松些许,不过女子十七不嫁的仍少见,高门大族心疼自家女郎或许会多留几年,民间却鲜有,多是十四五便嫁了人的。

  不过对眼前这些尚无妻室的青壮来说,勉强倒也算得上是个好消息——不定就有那逾时未嫁的被官府指给了自己呢?

  希望虽小,总好过全无希望。

  而洪襄选择此时搬出这份诏令的原因正在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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